1. 确认破产原因<

外资企业在静安园区注册后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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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在静安园区注册后,若出现破产情形,首先需要确认破产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原因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

2. 启动破产程序

一旦确认破产原因,外资企业应立即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破产原因、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内容。

3. 破产财产接管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破产管理人负责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并管理破产财产。

4. 债权申报

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有效债权。

5. 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法院裁定。

6. 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外资企业的法人资格终止。

7. 破产清算报告

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需编制破产清算报告,包括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债权清偿情况等,并提交给法院和债权人。

上海静安区经济开发区办理外资企业在静安园区注册后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相关服务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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