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开发区合资企业章程是合资企业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至关重要。这些程序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法合规,还涉及到各方利益的保护。章程中对此应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静安开发区合资企业章程中如何规定解散和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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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散事由

章程中应明确列出合资企业解散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合资期限届满;

2. 合资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散;

3. 合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如资不抵债;

4. 合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

5. 合资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三、解散通知与公告

在合资企业解散时,章程应规定解散通知的发送和公告的方式、时间及内容。通常包括:

1. 向合资各方发送书面通知;

2. 在合资企业所在地及主要业务地张贴公告;

3. 通过媒体公告,如报纸、网络等。

四、清算组的成立

解散后,章程应规定清算组的成立方式、成员构成及职责。清算组通常由以下人员组成:

1. 合资各方代表;

2. 独立第三方审计师;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五、清算组的职责

清算组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承担以下职责:

1. 对合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

2. 召集合资各方召开清算会议;

3. 制定清算方案,包括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

4. 代表合资企业处理与清算相关的法律事务。

六、资产处置

章程中应明确资产处置的原则和方法,包括:

1. 资产评估;

2. 资产转让;

3. 资产分配。

七、债务清偿

清算过程中,章程应规定债务清偿的顺序和方式,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障。通常包括:

1. 优先偿还债务;

2. 按比例偿还剩余债务;

3. 剩余资产分配。

八、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情况,并提交给合资各方。

九、清算终结

清算报告经合资各方确认后,清算程序终结。清算终结后,合资企业正式解散。

十、法律效力

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合资各方应严格遵守。

十一、争议解决

若合资各方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章程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十二、保密条款

章程中应包含保密条款,要求合资各方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保守商业秘密。

十三、章程修订

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需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

十四、章程附件

章程附件可包括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详细操作流程、表格等。

十五、章程解释

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如有歧义,可由合资各方协商解释。

十六、章程生效

章程经合资各方签署后生效,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自章程生效之日起执行。

十七、章程存续

章程在合资企业存续期间具有法律效力,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在合资企业存续期间有效。

十八、章程终止

章程在合资企业解散后终止。

十九、章程保管

章程应由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妥善保管。

二十、章程变更

章程的变更需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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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经济开发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为合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优质服务。在办理合资企业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相关服务方面,开发区提供以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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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协助企业制定合理的解散和清算方案;

3. 提供清算过程中的专业服务,如资产评估、债务清偿等;

4. 帮助企业办理清算手续,确保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5. 提供后续服务,如企业注销、档案管理等。

开发区通过这些服务,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确保合资企业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