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日益繁荣。静安园区作为上海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和企业入驻。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形式,在静安园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那么,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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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身份要求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需满足以下身份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 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合伙人资格限制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存在以下限制: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人。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

三、合伙人出资要求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出资:

1. 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2. 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比例由合伙协议约定,但不得低于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3. 出资期限: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出资。

四、合伙人权利义务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合伙企业决策。

2. 分享合伙企业收益。

3. 优先购买其他合伙人转让的合伙份额。

合伙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合伙协议。

2. 按时足额出资。

3. 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五、合伙人变更规定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需满足以下规定:

1. 变更原因:合伙人变更原因包括合伙人退出、合伙人死亡、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2. 变更程序:合伙人变更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变更后果:合伙人变更不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六、合伙人退出机制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需遵循以下机制:

1. 退出原因:合伙人退出原因包括合伙人自愿退出、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2. 退出程序:合伙人退出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办理退出手续。

3. 退出后果:合伙人退出后,其合伙份额由其他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购买。

七、合伙人争议解决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争议解决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协商解决: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仲裁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3. 司法解决:仲裁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规定较为严格。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投资者和企业更好地开展业务。上海静安区经济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相关服务,包括企业注册、税务咨询、法律援助等,为投资者在静安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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