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资企业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适用于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管理。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注册地为静安园区。 二、出资方式规定 1. 出资种类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等。 2. 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是指股东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
合资企业章程在静安园区注册,如何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
本合资企业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适用于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管理。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注册地为静安园区。<
二、出资方式规定
1. 出资种类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等。
2. 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是指股东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将货币出资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 实物出资
实物出资是指股东以实物资产向公司出资。实物资产应具有实际价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实物资产交付后,公司应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
4. 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股东以其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向公司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的价值应经双方协商确定,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 土地使用权出资
土地使用权出资是指股东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向公司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价值应经双方协商确定,并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6. 出资比例
股东出资比例应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如无约定,则按照股东出资额的多少确定出资比例。
7. 出资时间
股东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完成出资。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资,应提前向公司说明,并经其他股东同意。
三、出资义务履行
1. 出资义务
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2. 出资证明
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
3. 出资变更
如股东需要变更出资方式或出资比例,应经其他股东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4. 出资违约
股东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出资评估与审计
1. 评估机构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评估,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
2. 审计机构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审计,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
3. 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应作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文件。
五、出资权益
1. 股东权益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权益,包括分红权、表决权等。
2. 股东责任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
六、章程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七、章程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八、静安园区注册与出资方式规定服务见解
上海静安区经济开发区作为上海市重要的经济区域,为合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便利的注册和服务。在静安园区注册合资企业,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规定,灵活选择出资方式,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静安园区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税务咨询、法律援助等,有助于合资企业顺利开展业务,实现互利共赢。
特别注明:本文《合资企业章程在静安园区注册,如何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属于政策性文本,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政策过期,需了解精准详细政策,请联系我们,帮助您了解更多“创业知识”政策;本文为官方(静安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服务平台,静安区商务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注本文链接“https://jingan.jingjikaifaqu.cn/article/197073.html”和出处“静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否则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