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开发区外资企业章程,如何规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

静安开发区外资企业章程,如何规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

一、章程概述 静安开发区外资企业章程是规范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特制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以确保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董事会成员构成 1. 董事会成员总数: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求,董事会成员总数为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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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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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开发区外资企业章程是规范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特制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以确保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董事会成员构成

1. 董事会成员总数: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求,董事会成员总数为7-15人。

2. 董事会成员资格: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3. 董事会成员任期: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选举方式

1. 选举程序: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选举条件:股东会成员有权参加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选举票数:每位股东会成员拥有一票选举权,选举票数达到股东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为有效票。

5. 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股东会当场公布,并形成书面决议。

四、候选人提名

1. 提名资格:任何股东会成员均可提名候选人。

2. 提名方式:提名候选人需提交书面提名材料,包括候选人简历、提名理由等。

3. 提名截止时间:提名截止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前一个月。

五、选举监督

1. 监督机构: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过程。

2. 监督职责: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程序、投票过程和计票结果。

3. 监督方式:监督委员会有权对选举过程进行拍照、录像等记录。

六、选举结果公布

1. 公布时间:选举结果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公布。

2. 公布方式:通过书面决议、公告等形式公布选举结果。

3. 公布内容:公布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得票数等信息。

七、选举争议处理

1. 争议提出: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股东会成员,可在选举结果公布后五日内提出争议。

2.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由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

3. 处理结果:争议处理结果应在争议提出后十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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